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
联系人:胡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年产汽车零部件5万台/套、电梯零部件2万台/套及机械零部件10万套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环宇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明珠东路69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次改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工人洗手、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本次改扩建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废气通过负压车间收集,由水帘+过滤棉+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VOCs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表面涂装行业”标准。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