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发布日期:2020-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5月8日建湖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翟大伟同志为建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朱钧同志为建湖县教育局局长;

刘士川同志为建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有为同志为建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士川同志建湖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姚国军同志建湖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育佐同志建湖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  命:

颜如超同志为建湖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

姚国军同志为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雪峰同志为建湖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

免  去:

颜如超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向阳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俊同志建湖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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