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机〔2020〕10号)、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政办发〔2020〕94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建湖县2020年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工作考核奖补办法》的通知(建农发〔2020〕64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公平、公正、规范的实施省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等示范县建设作业补助政策,保证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作业补助经第三方核查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第三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核实。现对2020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小麦机条播、绩效机具等作业补助公示(详见附件),时间7天(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电话:0515—8607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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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财政局农业科电话:0515—862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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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对象清册.xls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建湖县财政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