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我们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常态管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市民素质,以良好的城市形象迎接省年度测评检查,为奋力谱写建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县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制定印发《全县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全面对标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各项创建工作要求,围绕“基层创建当标杆、精细管理做样板、新风培育成示范”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常态长效不松懈,重点针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和新的矛盾点,扎实推进“十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即环境秩序、生活小区、背街小巷、交通秩序、市政设施、公益广告、农贸市场及周边、校园周边、服务行业、停车标线专项整治,逐项责任到人,逐项细化方案,逐项自查督查,全面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整治重点

一、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全方位开展村镇容貌整治,完善功能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化长效管护机制,不断改善村容镇貌。加强各类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水质无黑臭;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做到无违章搭建、无漂浮物等。

在县城主次干道、支路、街巷两侧以及居民小区范围内,重点治理出店(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夜市摊点、马路市场及便民摊点无序摆放;重点清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乱扔乱丢,督促运营企业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管理;抓好清扫保洁提升工作,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路抛洒滴漏以及标志不明显、厢体外观不整洁的,严禁上路;对箱体歪斜破损、内胆丢失的垃圾箱及时进行维修或拆除。

广泛宣传文明养犬政策,犬只全部排查登记、免疫发牌、录入系统,流浪犬、无主犬全部收容,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携犬进入禁入公共场所、犬只便溺不清理等行为。

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分别牵头排查村居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等村容镇貌问题,汇总报县创建指挥部,并及时整改到位;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登记摸排等工作。

县水利局:牵头排查城乡各类河道存在问题,汇总报创建指挥部,交相关管理主体清理。

县住建局:配合各镇(街道)做好村居环境的整治,做好城区河道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在物业服务生活小区广泛宣传,发放《致城区养犬市民的一封信》,与养犬居民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

县城管局:牵头排查城区占道经营、共享单车停放、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管理等问题,汇总报县创建指挥部,并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查处。

县公安局:承担违规养犬整治牵头职责;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收容无主犬、流浪犬,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携犬进入禁入公共场所、犬只便溺不清理等行为。

县交通局:督促指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实行单车电子围栏,建立诚信体系,做到规范管理。

二、生活小区专项整治

突出社区、农贸市场周边小区,统筹考虑整治出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推进公益宣传、环境卫生、楼道杂物、缆线杂乱、飞线充电、违章搭建、垃圾分类等问题综合整治,提高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负责物业小区、业主自治小区创建保分职责,周抽查、月巡查,对考核结果排名打分、年度通报,作为企业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评定的依据,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评定红、黑榜单。

近湖街道、塘河街道、钟庄街道:开展无物业老旧小区形象提升大会战,加强宣传,严格执行管理考核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三、背街小巷专项整治

整治路面坑洼、路牙缺失、占道经营、杆线杂乱、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坚决杜绝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扔乱堆等现象,全面落实好“门前三包”制度,打造一批文明示范街巷。装灯率与亮灯率分别达100%与99%以上标准。

职责分工:

县城管局、近湖街道:牵头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加强路段巡查,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统一重新划线,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全面清理乱张贴,解决城市“牛皮癣”问题;定期组织清障行动,整治乱堆放;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对新增乱搭建及时拆除。督促各职能部门清理杆线,对架空线缆散乱问题进行针对性治理,对街巷空间内的市政箱体、弱电电缆等削冗去赘。排查路灯,确保装灯率与亮灯率都达标。

县住建局:负责路面基础设施问题的排查、管护、维修。

县公安局:常态整治违法停车,联合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统筹规划,重新施划停车位,增设停车场。

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无牌电动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不礼让行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持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牵头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在建湖大道、南环路、明星路、冠华路所形成的合围区域,针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违章开展“清零行动”;开展针对渣土车工程车的“黎明行动”“夜鹰行动”;针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善交通设施,研究制定主干道隔离护栏安装方案;及时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按标准整改维护。

县城管局:持续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整治行动,出新、增设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对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市政道路、沿街商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等违规行为,对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五、市政设施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整改主次干道和商业街的路面硬化、地砖(道板)破损、盲道阻断、窨井盖破损、隔离墩(桩)损坏、无障碍设施损毁缺失、绿化带缺失污染等情况。对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占用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职责分工:

县住建局:承担此专项整治的牵头职责;重点抓好主次干道路面及两侧沿线公共区域,以及各类创建申报点位超出单位自身管护范围的公共区域市政设施;全面排查市政设施损坏、缺失问题,属于自身管护职责的,及时维修;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管护职责的,及时汇总交县创建指挥部,转交有关部门管护。

县城管局:对城市公共设施加强动态巡查,及时排查、清除各类“野广告”。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各板块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主次干道和商业街沿街商铺常态化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联合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及时整改消防车道违法停车、违规设置停车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行为。

六、公益广告专项整治

围绕点位标准对公益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标准、用字(句)错误、残缺不全、污损不堪、字迹模糊等不规范公益广告进行清理;对规格和数量不够的公益广告进行补充;根据测评体系要求,在相关点位打造一批公益宣传景观小品。

职责分工:

县城管局:在城区大型显示屏、各类广告泊位更新加密公益广告宣传投放,播放公益广告达30%频次,督促沿街店铺电子显示屏(跑马屏)日常公益宣传达30%频次;设计制作具有特色亮点的公益广告和景观小品;对公共场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公益广告进行“拉网式”排查,杜绝出现错误内容,及时更换出新、补充数量。

县公安局:十字路口遮阳挡雨棚滚动广告屏更新加密公益广告宣传投放,播放公益广告达30%频次。全面排查更新交通护栏上的陈旧破损公益广告。

近湖街道、塘河街道、钟庄街道:突出街道和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周边、公共橱窗、生活小区出入口和楼道口等部位,及时清理、出新,确保公益广告的数量、规格达创建标准。

七、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

进一步完善市场内外硬件设施,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市场内设施完备、环境整洁、经营有序、食品安全、氛围浓厚,经营户文明待客、依法经营,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通畅,无出店经营。

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此专项整治的牵头职责;具体负责农贸市场内部的环境整治,加大点位投入,对相关设施及时“新、增、补”。

县城管局:加强对农贸市场外部及周边背街小巷卫生整治和流动摊贩管理;整治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抓好停车秩序管理;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强化常态化监管。

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集中强化农贸市场周边物业小区创建保分职责。

近湖街道、塘河街道、钟庄街道:集中强化农贸市场周边无物业小区创建保分职责。

八、校园周边专项整治

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路面干净平整、交通顺畅有序,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无酒吧、歌厅、舞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职责分工:

县教育局:承担此专项整治牵头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学校周边各类问题进行全面摸排,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由主管职能部门现场解决;对问题复杂、涉及多方的,及时登记汇总,报县创建指挥部,交办落实。

县城管局: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打击出店占道经营、流动商贩、违规摆摊设点等行为;督促商户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制;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干净。

县公安局:全面加强“护学岗”建设,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落实“高峰勤务”机制,动态备勤,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打击商店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行为;对校园周边涉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护措施和原料进货把关等落实情况。

县文广旅局:打击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取缔酒吧、歌厅、舞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县卫健委:打击取缔校园周边非法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疗、人流、性病诊疗等违法行为。

县新闻出版局:打击商店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出版物行为。

九、服务行业专项整治

对照不同行业不同标准,整治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各类服务窗口、汽车站、火车站、医院、药店、电影院、商场超市、城市综合体等进行全面动员,倡导文明优质服务;餐饮业督促落实门前责任制,内部环境整洁,完善排污设施,厅堂显眼位置有“文明餐桌”、“文明旅游”倡议书、提示语;集中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不主动出具发票现象;对有吸烟现象的网吧和个人依法严处;亮证经营规范,公示服务承诺,投诉管理机制完善;母婴室设置规范,无障碍设施健全,公共消防合格;旅行社管理规范;景区实施文明旅游引导,整治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职责分工:

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金融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交通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九龙口旅游度假区:对照行业标准及点位要求,整治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十、停车标线专项整治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生活小区、经营场所门前等公共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标线完好、清晰,无缺失、模糊现象,停放方向统一,“文明有序停放告示牌”设置合理、辨识明显。

职责分工:

县城管局:承担此专项整治牵头职责;排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经营场所门前等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标线问题,对模糊、缺失现象及时组织施划出新,对市民确有停放需求、有停放条件、但尚未施划的场所组织施划;全面增设“文明有序停放告示牌”。

县公安局: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经营场所门前等公共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标线问题进行排查,研究增补、出新区域、数量,及时组织施划。

县住建局、近湖街道、塘河街道、钟庄街道:分别对所属生活小区内停车泊位标线进行增补、出新施划,全面增设“文明有序停放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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