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退役军人传授就业“硬功夫”

发布日期:2021-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36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现在,党和国家针对新形势、新业态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退役军人的免费就业培训提高到法律层面,予以强调部署,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狠抓落实,尽力帮扶退役军人就业,这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我国有句古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意思是说,送人一条鱼,只能解决他一天的饥饿;教会人捕鱼的方法,将使他终身受用。退役军人尤其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人爱好自选专业,政府出钱,对其进行特色化、精细化、个性化、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职业技能水平,使其有技术好就业、有技术多拿薪,从而增强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又为他们今后的创业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就业,对退役军人及其家庭来说具有安心定神的特殊功效。加强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对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解决退役军人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显而易见。各级地方政府应将这项工作纳入“六稳六保”的总盘子予以统筹谋划、落细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更应积极主动作为,协调做好培训院校对接、实习场地安排、资金督查到位等服务工作,组织发动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教育培训,确保将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退役军人通过政府出资授“渔”,人人怀技上岗,个个充分就业,过着以“渔”取酬、衣食无忧、发展有望、有尊严有体面的生活,对现役军人必将产生巨大的鼓舞,他们将更加安心服役,建功军营;对广大社会青年也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激发更多优秀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献身国防事业;对军地双拥工作也将产生充满正能量的辐射效应,进而促进涉退役军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游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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