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的规定,我委对盐城市建湖汉开书院提交的教育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拟定了相关标准,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1年5月28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0515yuanxy@163.com;
2、传真:86223536;
3、邮递信件: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23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324号),邮编224700;
4、电话:86233823。
建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关于盐城市建湖汉开书院收费标准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的规定,对盐城市建湖汉开书院申请的收费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学、初中教育收费标准
小学:12000元/学期,最高可上浮15%;初中:15000元/学期,最高可上浮15%;服务性收费:住宿费1200元/学期。
二、其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
其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做到“据实收取、不得赢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三、执行时间
该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2年,试行期满前3个月由该校提出申请,经成本监审等程序后,核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