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建湖县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建湖县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和综合利用考核奖补办法》、《关于做好秋季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补助情况经村级自查自检、镇级政府审核确认、县级第三方核查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检查组抽查,作业补助对象、面积和补助额已通过合规性审查,拟予以确定。为扎实推进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公平、公正、规范的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补助政策,保证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对2021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时间7天(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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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