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积极争取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报省厅备案,根据省厅有关要求,实施方案已报县政府批准实施,现将2021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时间7天(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科电话:0515—86070883 ,邮箱: jhxn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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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4700
附件:2021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pdf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