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建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jianhu.gov.cn/col/col17402/index.html?number=ST019)。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湖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湖县人民南路666号,邮编:224700,电话:0515—870815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湖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仅为全县各行政机关作好表率,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同时也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拓展宣传途径。除了以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途径外,增设了“建湖司法”微信公众号为信息公开宣传途径。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监管动态等各类信息。2022年建湖县司法局通过建湖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222条,在县政府网站共发布动态信息12条,其中公开征求意见1条,公告1条,工作信息动态10条。全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目前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我局将以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建湖县司法局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