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5014387605J/2023-00220 组配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3-22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2年,我委认真对照《建湖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建发〔2022〕9号)《建湖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建依法〔2022〕1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举措,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1.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将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法治学习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提高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到述职内容。

2.加强医疗卫生单位法治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法治负责(分管)领导、承办法治工作的内设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法务科,外聘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具体法律事务,形成专、兼结合的医院法治工作队伍。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我委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法治学习月月有重点,法治宣传月月有主题,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法治宣传融入到行政执法、依法执业、医疗纠纷调解的各个环节,着力提升行政机关、卫生监督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法治素养与能力。切实加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把学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使学法方式由静态变成动态,增强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1.精心组织学法教育。采取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和自学等形式,提高本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落实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3月26日,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重点解读了《传染病防治法》,在立法背景、重要意义、疫情防控中与传染病防治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了重点介绍,提高全社会传染病防治意识。

2.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治宣传进医院、进公共场所、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向医疗卫生单位派发了依法防控普法宣传挂图、宣传视频、广播音频等法治宣传资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开展防控,交出确诊病例“零报告”,医护人员“零感染”的成绩单。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精神,在对大型超市、公共浴室、住宿类等公共场所监督检查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等多种形式向住宿场所等经营单位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为各公共场所单位做好指导和服务。结合县助企纾困政策宣讲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活动,对我县建湖县鸿达阀门管件有限公司,江苏新森达鞋业有限公司、江苏鑫典钢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那美实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折页、手册)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多次组织以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点,悬挂宣传活动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同时,加深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3.深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年已开展两次职业病防治宣讲培训,通过在各镇(街道、区)企业职业卫生QQ、微信交流群以及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企业交流群等线上平台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要求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进行学习,加大网上新媒体宣传力度,让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劳动者多渠道多方面掌握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印制职业病防治相关宣传折页及《职业病防治法》手册2000余份分发至相关企业,指导江苏新森达鞋业有限公司、法尔克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永玖纸业有限公司、盐城弘泰气体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自行开展了内部培训宣传活动。

(三)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委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健康系统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认领标准化权力事项,编制规范化清单。加大“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力度,我委与行政审批、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等改革措施,打造建湖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 主题集成服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制作了办事指南,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在县人民医院一楼综合服务窗口设置专窗,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和《母子健康手册(儿册)》发放、出生户口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医保参保缴费、生育保险待遇申报等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集成化办理。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全县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编制我县卫生健康领域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对全县A类、B类规上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今年以来共申请登记了43份执法检查备案。

2.深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委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卫综合〔2021〕16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盐卫审批〔2021〕1号)精神,对照县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取消了诊所开办设置审批和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承接市级下放的“母婴保健专项服务技术许可”,并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一并纳入审批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涉及医疗机构举办的全部卫生健康许可审批事项可选择同时申请、同步审查、并联审批。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大力推进网上办理和“不见面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实行电子化注册登记。

3.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能放尽放、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我委在有关服务事项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成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规程,拟定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并在委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进行公示。今年,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项目覆盖面,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许可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项目中,不再索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或批文,由我委进行内部核查和实地核查。8月起,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一并审核,进一步缩短了办事时限。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处罚规定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方可作出决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2.严格行政处罚运行。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盐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我委购置执法记录仪、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和外置刻录机等执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废止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依据调整的实际,参照《盐城市市级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盐卫监督〔2022〕6号),我委修订了《建湖县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卫法规〔2022〕9号),并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员进行学习。继续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处罚把关审核。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与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处罚后复查等相结合,依法公开监管信息。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动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和10项专项整治任务。对992户公共场所进行随机抽查,录入53条处罚信息。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医疗保障、院感防控、医疗质量管理、药事管理等检查,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诊疗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对重点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督查,着力加强疫情防控措施。三是推进信用监管。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管领域,进一步完善量化分级管理模式,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及行政处罚状况,开展综合评定,发放格式统一的信用等级标识,从而确定检查频次。

(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决定审核,提高行政行为质量

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我委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为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在干部学法培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重大事项处理和推进体制改革中,邀请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参与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

2.深入推进依法决策。贯彻落实《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建立了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和归档机制,完整记录行政执法的详细过程。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经委领导集体讨论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今年以来,我委共对10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立卷归档。实行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联合审查机制。对制定的涉及卫生计生行业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出台。

(六)加强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我委与发改部门联合下发了《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信用承诺、信用审查、信用报告制度,明确信用分级、信用监管、信用奖惩、信用修复具体要求,对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和医疗机构信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有效监管,我委印发了《建湖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通过信用管理,强化行业诚信自律,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信用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力度。健全信息管理动态机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建设各类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上传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并安排专项栏目,公开监督执法工作动态。

2.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委机关及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群众也可通过12345平台表达诉求。今年,共受理办结了41起投诉举报,其中立案查处9起,无行政行为投诉举报案例发生。完善医疗纠纷处置机制,构建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相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今年共申请调解医疗纠纷28起。

经全面梳理和排查,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中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服务群众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与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差距。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谋划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之间、上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移转机制,保证行政执法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医疗卫生单位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行业服务(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作为普法重点人群,通过采取知识讲座、编排普法文艺节目的方式,潜移默化提升法治观念,引导其自觉增强依法从业、依法行政意识。借力“互联网+”效应,在坚持发挥普法传统阵地优势的基础上,创新符合实践要求和时代特征的普法宣教新举措,进行广泛宣传。

(三)依法履行法制保障监督职责

要秉持“服务大局、涉法必审、重在保障、坚守底线”的工作理念,重实效提效率,依法履行法制保障职能。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与备案审查,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从源头严控违法违规风险。按上级部门规定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升处罚案卷质量,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把信用管理落实到实处,开展信用记录采集、报送及其应用,并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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