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3-00737 组配分类 政府公文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8-24
文号 建政复〔2023〕30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湖县芦沟镇裴刘居委会
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芦沟镇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来的《建湖县芦沟镇裴刘居委会村庄规划(2021-2035年)》,你镇要严格落实村庄规划确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你镇要指导裴刘居委会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占用;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加强后续长效管理,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三、你镇要指导裴刘居委会严格落实规划和用途管制,引导村庄各类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利用,确保村庄各类用地符合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包括现行各类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等)的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批复。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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