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报请批准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请示》(建自然资发〔2023〕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建湖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成果备案,并指导和督促各镇街组织实施。
二、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总体方案,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协同推进耕地进出平衡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和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确需对总体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