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年第2号
(2024年11月15日公告)
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向县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针对查出问题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提高审计整改质效。目前,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85条,追缴入库财政资金5709.68万元。审计发现问题42个,已整改到位40个,整改率达95.24%。
一、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未严格控制代编预算问题。在编制2024年财政预算时,已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对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预算项目原则上列入单位年初预算,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对编而未支的部分进行压减,并督促单位加快执行进度。预算调整不科学问题。县财政局组织会议,要求进一步统筹各项支出实际需求,做到预算调整精准、科学。
(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额缴库。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资金已结转到2024年按实际情况下达,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分配下达资金,督促部门加快资金使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不够到位问题。县财政组织绩效评价回头看工作,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公开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开展好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二、园区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问题。3家单位根据零基预算要求,从严编制2025年预算,确需实施的项目应编尽编;在执行过程中视财力情况调整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县财政局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培训,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问题。相关单位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科学预测支出需求,从严编制2025年预算。少数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涉及单位非税收入已全额上缴财政。
四、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拆除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明确拆除企业拆除施工责任,成立拆除现场巡查组,坚持常态化的检查,要求拆除企业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展拆除工作。拆除工程未公开招标问题。相关单位已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未健全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标准问题。相关单位参照市政府出台《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企业房屋征收补偿和其他有关问题处理的意见》,明确设备设施补偿、企业职工安置补助等问题的处理意见,报县审定后实施。
(二)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经费投入绩效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进度滞后问题。四标段重新设计、招标,已完成工作量90%;五标段积极与镇村进行对接,加大矛盾协调力度,已完成建设。环卫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问题。针对后街管理范围外盲区,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衔接,延伸保洁范围,共建县城保洁全覆盖格局。
(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财政部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已督促部门加快资金使用。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收取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远程诊疗系统建设管理不够到位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加快“十张网”建设,促进“影像诊断一张网”实现辖区内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未及时收缴卫生罚没收入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会议,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部分医疗设备闲置问题。相关单位已督促县人民医院和近湖卫生院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推进大型设备或仪器的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