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政务服务提效和信用体系建设。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组织体系,高位引领法治建设
1.强化法治思想引领。局党委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三农”工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中。2024年,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3次,领导班子成员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研讨2次。
2.严守文件法制审核关。坚持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规定》《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盐城市政策措施清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托省备案审查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全量上传和统一集中审查局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法制审核职业化、专业化。全年完成政策措施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审查11件,扎口答复征求意见等涉法事项22件。
3.严把行政执法监督关。协同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年行动”,推动构建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体系。统筹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五个领域“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环节全面推行2024版《失信行为修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办法》。全年组织审核县本级立案行政处罚案件130件,组织听证1次。
4.严控信息公开答复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权利。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提高业务处室(单位)基础答复质量和法制机构扎口把关水平,确保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3件。
(二)执行三项制度,建设一流执法机构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制定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信息在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许可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等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务媒体等向社会公示。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规范着装亮证,规范告知解释,出具执法文书时,主动向当事人做好权利告知和文书解释工作;规范许可公示,在窗口设置公示牌、服务指南、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三是加强事后公开。执行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监督流程》和行政许可相关流程规定,确保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落地落实许可受理、审核、批准流程要求,并将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盐城)、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和盐城政务服务网等对外公示。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首先是完善文字记录。行政处罚办案从案源登记、立案审批到处罚决定、结案报告,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其次是规范音像记录。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和办案活动均佩戴执法记录仪;有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和集中保管,每月通报系统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情况。在询问当事人(证人)、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登记保存、农产品抽样、农业投入品抽样、文书送达、远程调查等执法办案活动做到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询问室监控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再次是规范存档。所有案件均须有执法记录仪数据,所有执法过程中的法定的和辅助的文字、音像和其他电子数据均按要求立卷归档,确保全程可追溯。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流程。明确细化重大执法案件的范围、审理程序、审核要求;对不属于法制审核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参照法制审核的要求,由局机关法制机构和直属执法机构联合,进行全量案件审核。全面执行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内部制度。详细规定适用集体讨论的四种情形,明确集体讨论的两种形式和具体组成人员规定。细化了法制审核程序,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执法。
(三)优化政务服务,协同推进审批监管
1.规范行权事项落地。一是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和优化流程事项的衔接承接,同步开展江苏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标准化编制,开展事项、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维护59项。二是动态规范行业审批。开展市县联合、市县联动的行政审批现场验收制度,落实全程参与、全程监管。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19件,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49份,调运检疫证38份,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303台、转入110台、转移登记220台、年检2215台,其他业务796件次,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及增驾165件、有效期满换证166件。
2.优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动态维护监管清单。调整认领部厅监管事项目录清单112项,组织编制抽查事项实施清单56项。二是巩固优化监管网络。统一认识、构建体系、落实责任,明确机关处室的行业监管职责。5类监管行为信息(强制、确认、裁决、奖励、监督检查)统一推送至盐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是制定方案落地落实。制定单部门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8个,按照市抽县查和省抽县查的要求,抽查监管对象326家。全年归集推送行业监管行为信息1700条。
3.筑牢诚信建设基础。动态调整农业类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强化农业农村系统信用体系基础建设;推动实时和按周期推送数据内容,完善信用信息推送联动归集分工负责机制;协同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保障信用主体权益,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全年归集推送行业信用监管门类9个、双公示和社会法人信息1233条。
4.拓宽行业监管门类。系统开展种子生产、农药生产农机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公示评价结果A级单位5家、D级单位1家。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顶层设计统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团结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发挥其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法治盐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坚持学法普法联动。一是坚持制度层执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执行全员学法制度和法制培训考核制度。制发《建湖县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二是坚持系统内学法。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新增和年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1次。三是坚持社会面普法。组织参加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国家宪法日宣传等重点联动项目。
(三)紧守复议应诉红线。全面宣贯执行2024版行政复议法,全程参加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对接“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深化信息公开答复协调机制,助力全行业基础答复规范化合规化水平提升,控防后续复议应诉风险。坚持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法律顾问深度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全年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没有发生行政应诉败诉和行政复议被纠错。
(四)锤炼法治工作队伍。建立以法治讲座为基础、以考试考核为抓手、以警示教育为手段、以监督检查为保障的法治队伍素质养成机制。确保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执法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5天。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120人次,组织本系统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成员积极参加各项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普法骨干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志愿服务规范、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有序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但工作推进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强化。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仍需持续发力,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人才队伍有待加强。机关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的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基层执法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涉农法律法规多且广泛,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员欠缺,部分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
四、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找差抬高定位、围绕主业创新举措,抓紧抓实、抓细抓深,在三个方面寻求高质量新突破。一是继续培强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法治工作体系化建设,推进法制监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以权力清单规范运行和监督为依托,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系列制度,及早谋划“九五”普法工作。二是继续拓展法治监督宽度。审慎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专业化建设,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纵深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牢牢守住复议应诉红线。三是继续提升服务效能。坚持优化服务和精准监管协调推进,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全方位响应“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坚持为民服务“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诉求一线应答”,持续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空缺事项承诺办,全面运用平台支撑和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扩面增效。继续固化深化 “三驾马车”监管架构。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