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全县各类创业者、创业主体。
申请条件:在建湖居住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5年内在我县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土地流转协议;5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除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购车贷以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贷款为法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重点群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贷款15万以上的,需要提供雇佣人员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贷款的,需要提供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以及参保证明。
贷款额度:个人自主创业,雇佣不足3人,不超过15万(含);雇佣3-5人,不超过30万(含);雇佣6人以上,不超过50万(含)。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每次贷款的期限为一年,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后,可以继续申请。个人贷款一共可以贷款三次,小微企业一共可以贷款两次。
经办流程:本人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经办银行受理发放贷款;一年后申请贴息;财政部门拨款贴息资金到个人账户。
联系方式:8621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