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jhsthj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新增500件(套)高低压管汇、500件(套)精密控压管汇及20000件(套)钻采设备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建湖县鸿达阀门管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南环路666号(建湖县塘河胜利村陵西组)
环评单位: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新增油淬火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5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危废暂存废气经“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含生活污水),现有项目除漆雾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絮凝+沉淀+气浮+砂滤+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城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东、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