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5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注重基础建设,增强全员水法治意识
1.深化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定“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主题宣传方案,通过广场集中宣传、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先后联合县文明办、教育局、融媒体中心等15家单位和各镇街,举办“建湖县202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在建湖日报开辟“水润建湖”专栏,中小学开展“水润建湖—倡导低碳生活,争当节约用水达人”主题实践活动,城镇开展“千城地标亮节水”活动,共张贴水法规宣传标语100多条、宣传画报3000多幅,派发宣传单5000多张,制作宣传牌50套,进一步造浓全社会节水护水、亲水爱水的良好氛围。
2.加强全员法治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和带领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学习重点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6次,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制定年度普法教育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共举办水利系统法治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3.切实规范水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完成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和注销工作,确保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具备合法执法资格。二是针对常见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或细化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力求同案同罚、处罚相当。加强与省市的沟通对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标准,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遴选河湖保护、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4件案卷参与省水利厅的案卷评查。三是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业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二)加强日常监管,推动水资源综合治理
1.推进水环境治理。针对城镇河道治理难实际,对中心城区59条村级河道增设镇级河长,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力度。推动民间河长建设,对集镇、农村新型社区河道聘请老党员、老干部担任民间河长,全县共有315名民间河长参与河湖巡查、管护。县河长办定期对黑臭水体、断头河道整治情况进行专题督导,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中心城区河道水质明显改善,完成106条断头河道整治。
2.推进取用水管理。加强取用水审批与监管,规范执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验收、发证和延续等程序,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全覆盖,配合行政审批局批准取水许可1项,延续换证2本,注销2本。2025年,取水许可证保有个数31个,保有许可量48344.8616万立方米(不含大运河取水指标)。重点加强自备水源和年取水量10000立方米以上的自来水用水户过程预警管理,年初下达相关用水计划,年中进行用水评估,年底对用水情况进行综合分析。2025年,对30户自备水源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43046.7万立方米,对113户公共供水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625.38万立方米,全年未发生超计划用水。大力推进取水精准计量规范化,建立取水计量设施(器具)档案,自备水源取水口(含规模以下)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并接入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县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3.强化地下水保护。根据水利部和省市关于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要求,我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由水资办牵头,水政中心配合,同时约请县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围绕城市洗车店、加油站内洗车场、浴室、菜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地下水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在城市公共宣传大屏滚动宣传、交通要道口设置横幅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各镇街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封填25眼浅层地下水井。
4.加强水源地保护。按照“走在前、做示范”的要求,实施了标牌标识更新、高清视频监控建设、隔离防护栏重建、环境综合整治等水源地提升工程。按照《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制度》,牵头组织县自来水公司和水源所在地成立水源地现场管护单位,联合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现场管护工作资金的通知》,县财政落实每年12.5万元用于水源地现场巡查。常态化落实巡查值守,及时交办发现问题,进行清零销号整改,执行节假日“零报告”制度。
(三)强化执法震慑,护航水利高质量发展
1.执法检查规范有序。通过“盐政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平台,采取重点监管、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发展等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平台监管制度,原则上每月20日前不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对规上企业检查提前3天在“盐政通”执法平台报备,全年联合多部门抽查企业5家。
2.违法行为查处有力。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全年先后制止水事违法行为31起,核查各类举报水事违法行为46次,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其中涉及水利工程领域案件2件、水资源案件3件、河湖保护案件1件,罚款118.9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1.98万元,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3.联动执法全力凝聚。围绕全县渔罾鱼簖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回头看”暨清理“地笼网、电鱼器”等禁用渔具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清除黄沙港、神台河、西塘河等主要河道反弹的鱼簖、地笼网、渔罾等禁用渔具5000多处。积极探索“水利+公安+检察”行刑衔接机制,8月份协同检察部门、近湖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对唐东村村民阮某斌违法占用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突出创新创优,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1.智慧赋能助力执法。积极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探索非现场执法取证新型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充分利用自来水公司抄表数据和税务部门的开票信息,对用水量异常和购买取水设备的单位定向核查,进行精准执法检查。
2.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依法推行告知承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做到执法既有力度,也不失温度,既彰显法律的刚性约束,又体现执法的人文关怀,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3.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顺应水利发展新形势,锚定“营造涉水企业公平营商环境、提升涉水群众办事便利度”核心目标,聚焦审批效能提升,优化完善水土保持、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全年累计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64个、涉河建设项目3个,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制审批率达100%,行政审批工作全程规范有序、依法合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在开展常态化宣传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集镇、沿河居民、企业等重点人群,开展方式灵活、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水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县镇联合执法,与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部门和相关镇区密切配合,多部门联合,有计划地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工作,将执法巡查和管理巡查实现无缝对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遏增量、清存量,结合河湖遥感成果、群众举报线索、河长交办问题,对年度河湖违法行为清单式整改,实现涉河涉湖违法占用问题动态“清零”。
三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干河道沿线和省管湖泊湖荡占用行为,会同相关镇区重点查处,确保水事违法行为逐年减少。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向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延伸,增强水事行为查处的针对性,扩大水事行为查处的覆盖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