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应用绩效奖励补助情况(第一批)经过主体申报、镇级政府审核确认、县级第三方核查和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已通过合规性审查,拟予确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建湖县 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机具绩效考核奖补办法》(建农发〔2025〕35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补助政策,保证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对2025年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应用绩效奖励补助(第一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时间7天(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建湖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6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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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财政局农业科电话:0515—862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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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5年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应用绩效奖励对象清册(第一批).xlsx
2.
2025年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应用绩效奖励审核不通过对象清册(第一批).xlsx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建湖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