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为一年,即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建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市县重大项目计划、近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状况、建湖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根据本年度各类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要素的客观需求,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聚焦“江淮绿心新兴制造基地,生态宜居湿地文旅城市”功能定位,构建以中心城区为主体,东部上冈镇、西部九龙口镇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县域城镇化总体布局,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性作用和引导作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用地需求,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度建湖县拟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为247.45公顷(3711.8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10.21公顷(153.1亩),占计划总量的4.1%,用于保障全县商业项目用地。
2.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44.62公顷(669.31亩),占计划总量的18%,均为商品房用地。
3.工矿用地。供应计划为104.19公顷(1562.91亩),占计划总量的42.1%。重点保障开发区、高新区和上冈产业园内工业项目用地。
4.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6.56公顷(98.38亩),占计划总量的2.7%,重点保障城北物流园项目用地。
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17.34公顷(260.14亩),占计划总量的7%,主要保障县城、产业园范围内的社会停车场、道路等项目建设。
6.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59.8公顷(896.99亩),占计划总量的24.2%,主要用于保障各类供电、供水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4.73公顷(70.97亩),占计划总量的1.9%。主要为道路两侧及项目配套建设的绿化工程。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建湖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完成全县14个乡镇(街道、区)详细规划全覆盖;紧扣构建“一体、两翼、两轴、三片”的县域空间总体格局,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合理布局产业空间,科学完善新区配套;强化城乡统筹发展,合理安排乡村振兴各项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空间协同优化、功能互补、设施共享。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要求,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年度供应总量,优先保障省、市、县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优化调整经营性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以土地供应引导合理需求,引导高品质住宅建设,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优化产业园用地布局,持续放大石油装备、农机装备等高端装备产业优势,大力推进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壮大,着力推进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培育,引导产业用地集中集聚。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增量,鼓励盘活存量;坚持开展项目评审,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管控要求,鼓励土地要素向投入高、产出高的产业倾斜;积极落实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各项政策,持续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全面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摸排清查,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容技改、转型升级,释放土地资源空间,提升土地产出效益;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项目建设。
(四)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土地调控各项政策,坚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有序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突出项目用地服务,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实现全流程跟踪服务,以为企服务提标推动产业质效提升;构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为土地交易提供市场化运作平台、全方位政务服务、全流程市场监管,促进存量土地资源流转。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计划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住宅用地拟出让地块详细清单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并严格按照计划管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于每季度末向县资规局提出修订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并公布。
(二)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县资规局要加大对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县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区)应加强部门协作,组织做好列入供应计划地块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主动提供服务,推进计划实施。
(三)落实全程跟踪服务。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调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做好供地手续,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全面把握各类重大项目的供应节奏,强化计划统筹,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等措施提升服务质效,按时有序供应计划内所列项目,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完善“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协议”双合同管理机制,确保新出让产业项目用地全部签订“双合同”,及时开展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提醒,实时掌握供后土地开发利用状况,保障项目用地按期开工建设、按期竣工投产。
附件:1.
建湖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