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6-00331 组配分类 政府公文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6-08-07
文号 建政复〔2026〕2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建湖县民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县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建民发〔2026〕 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呈报的道路命名方案,现批复如下:

1.观湖路。南北方向,南起森达路、北至思源路。

2.秀湖路。东西走向,东起秀夫路、西至建湖大道。

3.文体路。南北方向,南起双湖路、北至听湖路。

4.毓文路。南北方向,南起崔墩路、北至南环路。

5.日新路。东西走向,东起府右路、西至秀夫路。

6.锦绣路。东西走向,东起湖垛路、西至府右路。

从批准之日起,使用命名后的标准名称,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盐城市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你局要会同县住建局、数据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部门单位,做好道路标志牌的设置宣传,以及相关信息的变更工作,并加强标准地名的规范管理,便于广大人民群众使用。

特此批复。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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