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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湖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 158 号)等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建湖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jhcz2149@163.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建湖县公安路3号建湖县财政局农业农村科,邮政编码224700。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29日。

附件:建湖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x

          

          关于《建湖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说明.doc


建湖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30日

征集部门:建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30 截止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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