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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请问县里对于大学生创业有何帮扶政策,如何办理?
办件编号 jhxzxx20230302249
提交时间 2023-03-30 14:25:06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回复日期 2023-04-07 08:36
答复内容

关于市民咨询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的回复

县长热线办:

贵办交办关于市民咨询咨询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办条件

1、在建湖居住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25年内在我县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土地流转协议;

35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除了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购车贷以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5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等经营活动。

二、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贷款为法人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重点群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提供学历证书或者学信网上学籍证明)

三、贷款额度

1个人贷款

个人自主创业,雇佣不足3人,不超过15万(含)

个人自主创业,雇佣3-5人,不超过30万(含)

个人自主创业,雇佣6人以上,不超过50万(含)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科技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含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创业主体。

2.申报条件。202111日后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县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在申报时已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

3.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每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携带以下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申报:

《建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役军人还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⑥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⑦税务部门出具的连6月申报或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科技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创业主体。

2.申报条件。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

3.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每户给予场地租金50%的补贴,最多不超过2000/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携带以下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申报:

《建湖县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役军人还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房租凭证等复印件;

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科技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创业主体。

2.申报条件。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每带动1人就业补贴1000元。

4.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携带以下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申报:

《建湖县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役军人还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就业创业证》(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带动就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

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满足一定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可申报此项,申报成功后可获奖金10万元,申报工作在每年的7月份开始。

市民可以到我局就业大厅申办,咨询电话:0515-86213369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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