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服务承诺
1.推行首问负责制。明确首问者即为责任者,主动为来客提供咨询、引荐和衔接等服务,方便办事,确保满意。
2.提高办事效率。明确限时办结:企业标准审定备案,符合规定要求的,当日办结。企业办理执行标准证书,凡产品标准文本齐全、现行、有效的,当日办结并发放。组织机构办理代码证书,凡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当日发证。企业办理最高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在收到考核报告的五日内办结。企业申请计量确认,在收到保证确认申请的三日内转报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证。企业申请发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凡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局审批。
3.办好重要设备安装开工审批业务。用户申报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工程开工审批手续,资料齐备、符合要求的,每周一上午随到随办;申请办理《锅炉使用证》《压力容器使用证》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的,凡资料、手续齐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周一上午随到随办,也可由用户预约择期办理。
4.规范执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按国家局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严格执行监督抽查计划,避免重复检验。对社会投诉举报的案件实行有报必查。查证属实的,按法定程序立案处理。
5.严格收费标准。凡收费的服务项目,均按国家和江苏省财政、物价、劳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6.坚持违诺必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诺行为,欢迎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6070068。
行业规定
1.“五公开、十不准”规定:
(1)“五公开”制度:
①公开行政处罚依据;
②公开行政处罚程序;
③公开执法人员身份;
④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
⑤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
(2)“十不准”规定:
①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②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在购物时执法;
③不准以言代法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④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
⑤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
⑥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
⑦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
⑧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检的样品;
⑨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⑩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2.“六条禁令”:
(1)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违者待岗1个月并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辞退。
(2)严禁私自驾驶公车和酒后驾车。违者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3)严禁行政执法人员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礼金(含有价证券)等。违者待岗1个月并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4)严禁以审批、发证、检查等名义谋取私利。违者待岗1个月并予以纪律处分,调离工作岗位;数额较大、影响坏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5)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和违规处理罚没物品。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6)严禁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工 作 职 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2.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3、综合管理全县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4.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授权,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县“打假办”的牵头工作。
5.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全县的计量器具;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7.统一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8.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9.管理、协调、指导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拟定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项目计划,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县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技术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10.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
协调各科、室、所、队的工作关系;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和会议组织;组织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管理财务、基建和各项经费;负责业务综合统计、分析,收费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工作;协助做好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作。
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依照授权范围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局行政案件审理工作;受领导委托,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 编:224700
联系电话:0515-6070068
传 真:0515-6071600
电子信箱:jh6070068@126.com
质量管理科
对全县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拟定全县质量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对全县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进行监督。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 编:224700
联系电话:0515-6071620
传 真:0515-6071600
监督科
拟定上报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对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组织本系统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受理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举报工作。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 编:224700
联系电话:0515-6070871
传 真:0515-6071600
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并管理其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重大项目标准化的审查工作;协助组织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全县标准情报、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县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规范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组织对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 编:224700
联系电话:0515-6070546
传 真:0515-607160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辖区内其使用登记;组织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负责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含气体充装工)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工作,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的信息、统计工作。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 编:224700
联系电话:0515-6072611
传 真:0515-6071600
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简介
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代表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县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技术监督行政综合执法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的职能,主要是:受理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纤维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工作;处理大要案件、有影响案件和一般涉外案件;依法组织和进行生产、流通领域中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纤维等范围的综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和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活动,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中的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政府、上级局领导交办的案件;配合局业务科室依法对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纤维等内容进行的执法检查;负责处理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是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座落在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在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厅设有办公室、投诉接待室、行政相对人告知室,全队共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9人,设有稽查一队、稽查二队、稽查三队,全体执法人员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为全县营造倍优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建湖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 编:224700
举报电话:0515-6072341 12365
传 真:0515-6071600
建湖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介
建湖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始建于1989年12月,隶属于盐城市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位于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是独立对外行使职权的法定检验机构,主要从事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新产品批量投产前的质量鉴定检验,接受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委托检验,依据有关标准进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市场监督检查,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为社会提供规范的检测和技术服务。
建湖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共有检验人员8人,其中拥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人,助理职称5人,拥有工作场所360平方米,各种检测仪器设备100台(件);设有业务室、食品室、建材室、阀门试验室、轻工室、化工室、能源室等七个专业室,仪器设备齐全,技术力量雄厚。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对整个质量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改进,实行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模式,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考核。目前,能够分别开展食品、酒类、冷饮、肥料、化妆品、皮鞋、建材、煤炭、阀门、液压元件等16大类178种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建湖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坚持“质量第一”的宗旨,以先进的仪器设备、符合要求的检验环境、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质量体系的运行、规范指导检验工作,为企业和用户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检验报告,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的高度一致。
联系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政编码:224700
电 话:0515-6071511
传 真:0515-6071600
建湖县计量测试所简介
建湖县计量测试所始建于1963年,隶属于盐城市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盐城市建湖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立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也是全县社会公用计量检定测试服务中心,具有独立的对社会公用计量开展业务的权力和能力。主要职责是,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在全县的实施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提供计量技术保证,负责建立全县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溯源),依法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检定、测试、校准工作,承担计量产品的抽样试验、计量仲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建湖县计量测试所建有六个专业检测室,设有六大类10多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40多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测试工作,同时承担大型电子衡器的安装、调试、修理等工作。按照国际实验室通行做法,依据国际标准ISO/IEC导则25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先后通过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法定检定机构的考核和江苏省盐城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考核。
建湖县计量测试所遵循“质量第一、一流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计量技术优势,坚持维护计量检定、测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为全县的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计量测试服务。
联系地址:江苏省建湖县城秀夫南路511号
邮政编码:224700
电 话:0515-6072311
传 真:0515-607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