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烟草专卖局
公开服务承诺
涉企收费:免收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服务任何费用。
办事时限: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及卷烟零售布局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新办证受理条件的,或办理经营场所地址变更的,一次性受理材料,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办理许可证负责人和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以及延续、注销手续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行政处罚:依据《烟草专卖法》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公开处罚依据、标准和程序。对首次违法,违规程度较轻的,一般采取下限处罚、责令整改为主、处罚为辅的措施;对多次销售、贩运假冒伪劣卷烟等违法行为,必须处罚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对性质恶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须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处罚,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执行。
服务规范:深入开展以优化服务发展环境、强化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创“双优”活动,在行政许可服务工作中,坚持 “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规范化、标准化运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公开透明、快捷高效、接受监督。(1)大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适时开展真伪卷烟鉴别培训,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2)严格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及时依法许可,努力服务到位,免收一切费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耐心做好宣传解释。(3)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卷烟案件,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4)真诚、热心接待群众来访投诉,有效梳理群众举报信息,确保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得到查处和反馈。 (5)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对持证经营户努力做好服务宣传工作,对多次违规或严重违法的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发人情证,不办人情案,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7)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优质服务,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烟草系统“六条禁令”,落实好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特别承诺:针对不同层次的社会群体、企业及个人实施差异化、特殊化的服务,积极开展“四心”服务活动。对企业实施“贴心”服务,开设企业办证特别通道,力求快捷高效、服务到位;对农村中小零售户实施“倾心”服务,搞好宣传,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适当倾斜,强化扶持;对一般零售户实施“真心”服务,发动工作人员想其所想,办其所需;对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等社会特殊群体,对残疾人、特困户、城镇双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实施“爱心”服务在优惠政策上倾斜扶持。
违诺追究: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对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