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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基本行为规范
(发稿时间:2009-07-14  阅读次数:1537)

  ●不闯红灯。

  ●不翻越交通护栏、横穿马路。

  ●非机动车辆不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不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

  ●车辆不乱停乱放。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烟头、杂物。

  ●不讲脏话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不践踏草坪、攀折花木,不损坏公共设施。

  ●不乱贴乱写乱画。

  ●不乱设摊点、出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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