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4 15:4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建环〔2018〕13号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现场督查相关组相关要求和市环委会﹝2018﹞2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突击整治工作,通过彻查企业,查清各类危险废物存在问题并依法处理;通过区域整治,整治超期超量积存隐患,按照产生处置能力匹配要求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实施区域稳定无危险废物超期积存的长效管理。现将《盐城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你们,望各相关企业根据自身产废情况,对照市环委会的专项整治方案,抓紧时间整治,迎接检查。

特此通知。

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县环保局302室鞠峰,联系电话:8626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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