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二)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建湖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巡查督查。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巡查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无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有无堆置和存放垃圾,有无从事放养禽畜等可能污染水源以及水源地水质量情况;检查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积极开展有关水源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县及城镇、乡村居民的环境意识。严格按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要求,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标识保护区范围;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三是提高应急能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配备区域常规和应急水质分析测试设备,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提高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开展预警监控,在取水口安装视频监控。定期开展常规指标监测和全指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