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环保局2018年5月份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18-06-01 10:56: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被处罚人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1江苏国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冈镇沙旺村建冈路固废未采取“三防”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8条第1款第2项、第2款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2建湖县长河铸业有限公司汇文路齐心桥西生产废砂未建设贮存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8条第1款第2项、第2款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3盐城金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庆丰镇机电产业园汇丰路68号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1、责令你公司汽车精密模具及汽车车灯项目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
4季法刚近湖街道近湖村于兴祖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1款1、责令你从事的锻打加工项目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
5周德爱近湖街道明珠加油站北侧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1款1、责令你从事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发黑)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
6李德银建阳镇建南村二组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1款1、责令你从事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发黑)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
7建湖县东南建材厂钟庄镇刘岑村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煤渣、煤灰贮存场所未密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117条第1款第1项1、立即恢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采取措施对煤渣、煤灰贮存场所进行密闭;
2、罚款人民币拾壹万伍仟元
8盐城良工建筑模板有限公司开发区上海路8号未密闭进行露天喷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1款第1项1、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露天喷漆作业;
2、罚款人民币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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