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5014387605J/2019-05364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机构 建湖县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9-01-24
文号 主题分类 物价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建湖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通知

建价发〔2019〕2号

建湖县交通运输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同时兼顾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成本变化实际情况,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经依法履行定价程序,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建湖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通知如下:

1.起步价、计程运价调整

起步价格由5元/2公里,调整为6元/2公里,计程单位运价由1.5/公里,调整为1.7元/公里,空驶里程由6公里调整为5公里,5公里以上加收50%空驶费,低速行驶费(等候费)超过5分钟按每3分钟1元收费不变,过路、过桥、轮渡费由乘客承担。

2.建立巡游出租车运价政府指导价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文件精神,我县巡游出租汽车里程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发布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基准运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在规定的浮动幅度20%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浮动幅度,可以上浮,可以下浮,也可以不浮。确需浮动时,由出租汽车公司和个体出租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审核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请你处务必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和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

此通知从2019年1月25日起执行。

建湖县物价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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