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湖街道非洲猪瘟防控“六字”措施
发布日期:2019-01-26 17:16:46 浏览次数: 字号:[ ]

非洲猪瘟(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动物传染病,是我国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专题进行安排部署。农业农村部已多次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启动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应急响应,不断加强部门联防联控,聚全力防控疫情。我街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归纳总结出“管、查、灭、限、禁、责”六字措施。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职能部门职责分工,主动入位开展工作,及时安排部署本部门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畜牧兽医部门及时开展非洲猪瘟紧急疫情排查、专项监测、检疫监管、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定点屠宰监管、养殖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筹措防控工作经费、按标准兑付扑杀补助,并加强防控经费的使用管理。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道路营运车辆的查验和消毒工作,落实部门防控措施。市场监管局强化经营、流通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工作合力。

: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和专项调查,建立非洲猪瘟疫情报告、举报及核查制度,启动了日报告制度。一是全面排查养猪场点、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场,重点针对生猪养殖、屠宰、肉品市场、饲料等环节,开展生猪不明原因及异常死亡情况巡回排查;二是街道、村统一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猪场进行专项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情况,跟踪监管;三是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如实填写《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告表》,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政府盖章后于每日17时前报县所收集汇总。并明确要求在辖区内有可疑疫情的,应在2h内报告。四是加强技术培训。相关单位结合职能,组织培训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汇编印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手册,及时发放到生猪养殖、屠宰等场点;五是公布疫情报告电话。街道非洲猪瘟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公布疫情报告电话,受理疫情信息。

:消灭疫情。一是完善物资储备。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贮备制度,提升应急反应能力;二是加强应急值守,街道成立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队,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三是及时处置。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限制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调运政策规范。畜牧兽医部门及时按照最新的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要求,实施差异化调运监管,不折不扣的贯彻调运规定,进一步规范生猪及其产品省内调运行为,严格遵守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出证规范。二是强化了公路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监管。兽医、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加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监管紧急通知精神,建立制度,规范执法,加强对运输生猪及运输鲜、冻生猪产品车辆的查证验物,做好运输车辆的彻底清洗消毒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调运生猪及其产品的行为。

:禁止泔水喂猪,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猪血等屠宰废弃物的饲料及饲料产品。一是全面禁止泔水喂猪。兽医部门印发通知,从专项排查、建立承诺制度、监督举报等方面,组织对泔水喂猪情况的排查,向养殖(户)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明白纸,与养殖场(户)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严禁泔水喂猪;二是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建立泔水等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贯彻落实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处理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泔水养殖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泔水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不得流入养殖场(户)。加大宣传指导,督促餐饮服务、肉类加工企业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明确流向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监管。环卫部门设置餐厨废弃物暂存点,完善垃圾清洁和转运制度,对垃圾及剩余餐食无害化处理;三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猪血等屠宰废弃物的饲料及饲料产品。

:落实养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水平。生猪养殖场( 户) 是生猪所有者,负有防疫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生猪防疫,妥善保管和使用疫苗等生物制品,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水平。生猪规模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严把生猪采购、屠宰检验、生猪产品出场等关口,顺应市场导向,确保市场供应。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我们要正确引导舆论,科学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有序开展工作。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