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环宇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因从事的汽车配件加工项目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即投入生产被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号:建环罚字〔2017〕11号),目前该企业已经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行为,现申请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经环境监察局核查确认,拟对该公司进行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在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期间向建湖县环保局法制宣传科反映该企业情况,联系电话:0515-86260935。
建湖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