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9月30日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19-10-10 17:5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2019年9月1日-9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文件类型

1

江苏超惠特种风机有限公司

年产3000台(套)特种风机项目

2019/9/5

盐环表复〔2019〕925029号

报告表

2

盐城市崇达石化机械有限公司

油气田开采压裂车液力端总成、轻型高低压压裂管汇项目

2019/9/5

盐环表复〔2019〕925030号

报告表

3

盐城市金佳旺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10万件机械配件技改项目

2019/9/5

盐环表复〔2019〕925031号

报告表

4

江苏希来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设智能电机项目

2019/9/5

盐环表复〔2019〕925032号

报告表

5

盐城富超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5万立方装配式建筑构件项目

2019/9/9

盐环表复〔2019〕925033号

报告表

6

江苏舜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40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项目

2019/9/12

盐环表复〔2019〕925034号

报告表

7

盐城昇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大理石制品加工项目

2019/9/12

盐环表复〔2019〕925035号

报告表

8

江苏辰谷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50万件通讯滤波器腔体项目

2019/9/19

盐环表复〔2019〕925036号

报告表

9

江苏禾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1500万只实验应用玻璃仪器项目

2019/9/29

盐环表复〔2019〕925037号

报告表

附件:2019年9月1日-9月30日出具的审批意见.zip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四、联系电话:0515-86153339     传真:0515-86153339

五、电子信箱:jhhbxmk@163.com

六、联系人:胡 飞

七、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