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芦沟科技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04 16:50:44 浏览次数: 字号:[ ]

1.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园区规划以231省道为基准向东拓展,东至兴业路,北至兴达路,南至昌盛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20.74公顷。

产业定位:机械加工(包括电子机械设备制造)、金属制品制造(主要为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印刷包装、轻工纺织,其中机械加工、金属制品业中专门从事喷涂、酸洗、电镀加工的项目除外。

规划期限:2018年至2030年。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供水由县城水厂及城南水厂(12.5万m3/日)联合供给,园区内不考虑自备水源。

②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并最终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总规模4万t/d,已建一期规模2万t/d)集中处理,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黄沙港。

③电力工程规划:园区近期以220kV 芦北变为电源,规划远期主变容量2*80 兆伏安,电源进线引自220 千伏芦北变。

④燃气工程规划:园区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主气源,远期采用天然气。规划在中心城区东部东陈路南侧、231 省道西侧设置建湖天然气门站,总用地按1.4 公顷控制,接收“西气东输”永泰联络线吉庄分输站来气,由建湖天然气接收门站供应建湖地区。规划园区天然气引自建湖县天然气站。

⑤环境功能区划:

大气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开展节能工作;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主要道路两侧种植抗性强的耐污树种,减少扬尘和氮氧化物等污染,控制裸土扬尘;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

地表水环境: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处理达标率100%;实行雨污分流,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覆盖率达100%。污水全部送污水处理厂处理,防止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系统。

声环境:加强工业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交通噪声的防治和管理。完善道路网络,区内道路采用降噪结构和低噪声路面,对车辆鸣笛进行限制;加强道路和铁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建筑可使用隔声窗,降低交通噪声对两侧环境的影响;在过境道路两侧建设防护绿化带隔离噪声。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企业和园区重复利用,不可回收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委外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本次监测点位为丁家沟浜、府前路与S231交叉口东南侧、施阳舍、黄泥沟、双庆村海圩组、西沟浜,评价因子SO2、NO2、PM10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氯化氢、硫酸雾、二甲苯、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标准。总体来说,园区现状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黄沙港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SS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新建河、大崔河pH、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SS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标准。

(3)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水质及10水位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地下水中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

区域现有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0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5)土壤及底泥环境

本次设置了2个土壤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域内及区域附近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

城东污水处理厂排口底泥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3. 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园区面源废气的SO2、NO2、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l、硫酸雾在各敏感目标点位的小时平均或日平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浓度叠加现状最大监测值后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因此,园区发展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各因子的贡献值与本地浓度的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必要的预处理达标后和生活污水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园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园区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的水环境功能。因此,园区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在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园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

(4)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泄漏的废水后一般可以控制在企业范围内,影响可接受。

(5)土壤环境: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6)生态环境:园区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保证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4.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园区产业定位、选址、目标、规模与本次规划的选址、目标、规模、产业定位等方面与国家、江苏省和建湖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等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协调。

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内容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相关内容协调。

5.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完善区域基础设施;

(2)设置入区产业准入门槛;

(3)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设置防护隔离带。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规划区周边及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芦沟科创园规划、建设和发展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芦沟科创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建湖县芦沟科技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8.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芦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书记

联系电话:0515-86578001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传真:025-83686095-1100

E-mali:lqwang@njuae.cn

8. 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9. 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芦沟科创园规划环评简本.pdf

附件2芦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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