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江苏鑫典钢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作出预审意见,拟同意该公司向江西省景德镇康栋环保石化有限公司转移20吨煤焦油(HW11,252-014-11)。现将江苏鑫典钢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4日(15个工作日)。
附件:江苏鑫典钢业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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