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6日。
联系人:胡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500台电火花穿孔机、100台中走丝切割机技改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嘉通路888号
建设单位:建湖县富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次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喷涂废气经“水帘+过滤棉+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2#排气筒排放,尾气中的颗粒物、VOCs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相关要求;焊接烟尘通过加大车间通风在厂界无组织排放。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用隔声门窗,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