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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招标项目建湖县庆丰镇卫生院行政楼装饰工程已由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湖县庆丰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建湖县庆丰中心卫生院
工程名称:建湖县庆丰镇卫生院行政楼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建湖县庆丰镇
工程规模:建湖县庆丰镇卫生院行政楼装饰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数量表),投资约20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5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开标时间:2019年7月3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7楼会议室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凡自愿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7月3日10:00前(节假日不休)到 建湖县庆丰中心卫生院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建湖县庆丰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15895156322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索乔
联系电话:18796556684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