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7日。
联 系 人:胡 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40000台(套)智能机械整机及配件项目(二期年产30000台(套)智能机械整机及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爱雷德机床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北京路8888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水排放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池+破乳+混凝沉淀+ A/O+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产生的熔化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8m高1#排气筒排放,满足《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中的2级标准;混砂、造型、制芯产生的粉尘和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8m高2#排气筒排放;合箱浇注产生的粉尘和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8m高3#排气筒排放;落砂及落砂再生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8m高4#排气筒排放;造型、制芯、合箱浇注、落砂产生的粉尘、甲醛、苯酚和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由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8m高5#排气筒排放;涂防锈油工段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8m高6#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米高7#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水帘+过滤棉+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8#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盐酸雾)经集气罩收集+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9#排气筒排放;烘干工段天然气燃烧通过15m高10#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由滤筒过滤器处理,经15m高11#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11#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11#排气筒排放。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用隔声门窗,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