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保固废领域明查暗访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7-08 16:58:0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扎实推进权限环保固废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环保固废问题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紧急通知》(盐政传发〔2019〕67 号)要求,现制定环保固废领域明查暗访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固废领域自查工作,查找固废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存在的环境隐患。

(二)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向社会公开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情况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针对固废危废环境风险隐患,检查对象为全县涉危企业,包括纳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危废企业和已发现有危废产生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产生单位管理情况

检查企业固废危废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固废危废贮存场所是否执行国家标准,是否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固废危废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非法转移处置固废危废等环境问题。

(二)利用处置合规情况

检查利用处置单位固废危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废物接收、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次生废物流向情况,固废危废贮存场所是否执行国家标准。产废单位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

(三)非法填埋倾倒情况

检查各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地块、关停和废弃的企业、曾从事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单位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等历史遗留问题。对关停和废弃的企业,要排查其厂区、仓库、物料堆放点及其他建筑物内是否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

(四)信访举报处理情况

检查涉及固废危废环境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是否存在举报事项未核实清楚、违法行为未查处到位、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四、检查时间

本次行动即日起开始,持续到国庆节期间,按照市政府滚动开展、压茬推进的要求,组成7个暗访组,分别由1名局领导带队,局有关科室和单位参加,针对涉危企业立即开展检查。原则上各组每月20日前暗查暗访1次,每次检查1-2个重点企业。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五、检查方式及流程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明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涉危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建环〔2019〕11号)组织开展。各暗访组采取暗查暗访形式开展相关工作。

(一)暗访准备。办公室统筹调度参加暗查暗访的车辆及驾驶员;环监局负责做好执法记录仪、安全帽等必要的暗访执法装备保障;专家费参照有关标准由县局统一负责。

(二)现场检查。每次暗访具体点位由各组带队局领导确定。固废管理科负责邀请专家,对暗查暗访提供技术支持,具体由每组联络员与固废管理科提前对接确定;环监局按照环境执法规范和程序,携带使用移动执法装备,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等取证工作。

(三)依法查处。经带队局领导同意,对暗访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由环监局进行查处。

(四)及时反馈。每月20日前各组将当月暗访情况表报固废管理科汇总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六、有关要求

(一)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要通过此次暗查暗访,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在全社会形成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公开明查暗访发现环境问题的调查、整改、查处、问责等情况,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固废危废的产生类别、数量和利用、处置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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