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湖县公证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公证服务。
一是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事项提供公证服务。凡是取得国家相关版权局、商标局、知识产权局授予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一律作为公证的权利凭证,在公证中依法予以保护。对当事人依法要求打击假冒侵犯上述知识产权,依法维权的,建湖县公证处严格依法办事,坚决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有效地维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为涉及反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知识产权提供公证服务。三是为我县一重点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提供公证服务。为进一步扩大我县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我县一重点骨干企业的申请,该处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全力为该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所需要办理的各类企业产品、商标所荣获的国家级、省级相关证书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共办理各类公证11件,从而对该企业商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受到了该企业的好评。(王文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