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盐海电镀中心有限公司工件表面处理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盐海电镀中心有限公司工件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光明路
项目概要:本次江苏盐海电镀中心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新申报生产线45条,包括:8条镀锌线(2条挂镀长工件镀锌生产线、3条滚镀镀锌自动生产线、3条挂镀镀锌自动生产线)、7条酸洗自动生产线、3条阳极氧化自动生产线、1条挂镀塑料自动生产线、2条镀铜镍银线(1条挂镀铜镍银线、1条滚镀铜镍银线)、4条镀锌镍线(2条挂镀镀锌镍自动生产线、2条滚镀镀锌镍自动生产线)、7条镀硬铬线(6条挂镀硬铬自动生产线、1条挂镀硬铬自动生产线(大件))、1条电泳自动生产线、2条发黑自动生产线、3条挂镀装饰性铜镍铬自动生产线、3条挂镀铜镍自动生产线、1条滚镀镍自动生产线、1条滚镀金/镀银自动生产线、1条滚镀仿金/仿银自动生产线、1条磷化自动生产线。年处理工件面积共506.4万m2。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等。生产废水按废水种类由不同的废水管网收集进行处理,根据产生工序,分为含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铬镍废水、含氰废水、化学镍废水、电泳废水、综合废水以及混排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基准处理,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沙港。
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铬镍废水、含氰废水、化学镍废水、电泳废水、综合废水和混排废水根据废水种类不同分别由不同的废水管网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其中50%经过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工序清洗用水和车间地面清洗等,其余50%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后通过专用的输送管线送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一并排入纳污河流黄沙港。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电镀生产线、铝阳极氧化线、酸洗、磷化、发黑、电泳生产线等,产生的废气包括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氟化氢、有机废气、食堂油烟等。本项目共设置9套一般酸雾酸性废气喷淋设备、4套铬酸雾废气处理设备、3套氰化氢废气处理设备、2套氟化氢废气处理设备、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厂区共设17个排气筒。经处理后,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铬酸雾、氰化氢、氟化氢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排放限值的要求。
(3)固废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槽渣(液)、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原料废包装材料委托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系统废物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整流器、超声波清洗机、过滤机、风机、水泵等。项目主要通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一系列降噪措施,能够保证厂界达标。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建湖经济开发区内,符合《建湖城市总体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项目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生产采用先进设备和先进生产技术,做到节能降耗,符合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液)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总量能够在建湖县范围内平衡;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江苏盐海电镀中心有限公司工件表面处理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在建湖经济开发区内新建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江苏盐海电镀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建湖经济开发区光明路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5251060060
电子邮箱:szhua0310@163.com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E-mail:ytwei@njuae.cn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