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的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21 17:17:2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

联系人:胡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上1200万件汽车配件项目

江苏恒度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上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上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

2、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VOCs、非甲烷总烃经车间负压收集+静电等离子油烟净化处理器+1#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生产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2

年产1000万件(套)塑料汽车零部件项目

江苏亚瑞塑业有限公司

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浓度符合建湖县城东污水厂的接管要求,排入城东污水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黄沙港。

2、本项目运营过程吹瓶/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风冷,由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粉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表9排放限值。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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