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我局拟对《建湖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项目》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项目;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是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明确要求,是检验各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的重要举措,已列入原环保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根据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规定,“十三五”期间各省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至少评估和公开1次,并进行计分。建湖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任务拟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质量要求:评估报告满足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4、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三、招标文件发放
1、开始发放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发放地点: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
3、联系人:肖媛媛 联系电话:13962020399。
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