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联 系 人:胡 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上年产100万片AG(抗反光)玻璃项目
建设单位:伟仕泰克盐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恒济镇工业集中区金力路18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高浓含氟废水经二次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等混合后经调节+一级快混+一级慢混+一级沉淀+二级快混+二级慢混+二级沉淀+过滤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混合接管至九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每条线上预蚀刻、蒙砂、蚀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1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尾气中氟化物(F)、氯化氢执行《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495-2013)表2标准,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