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胡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7000台(套)卫生洁具(盥洗盆)项目
建设单位:盐城贝诺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冈西镇软基材料产业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喷胶衣、胶衣固化、固化(石粉和树脂)产生的苯乙烯通过集气罩收集由UV光解+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5排放限值要求;0#柴油燃烧废气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切割粉尘由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3#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苯乙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9排放限值。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