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0006号)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8号)》规定,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经我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拟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2日始至2020年4月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4月2日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上海市吴良材眼镜有限公司建湖县近湖必友眼镜加盟店 | 毛必友 | 建湖县人民路289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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