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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统一部署安排,自3月30日起,中小学校将分批次开学复课。为确保开学复课前后各项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卫健委积极部署,认真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指导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督促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麻痹思想,提升防控技术能力,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扩散。二是细化指导内容。围绕省开学验收评估“15”条标准和“两案九制”,细化卫生学指导相关工作,制定严格执行师生员工体温测量、规范设施隔离场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等7项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驻点指导,明确专人对已开学或即将开学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驻点指导,驻点时间与所在学校作息时间同步。实行日报告制,要求驻点人员规范指导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上报在校师生发热、学生因病缺课等情况,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加强驻点工作督导,抽调骨干人员,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开展驻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县卫健委 叶钱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