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2020年6月)
发布日期:2020-07-10 16:58:2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监测情况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核销淮阴区古淮河王营等水源地的通知》(苏水资〔2020〕8号),在《江苏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苏水治办〔2020〕2号)要求的130个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上核减了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应急水源地。2020年6月对全省12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逐月开展水质监测。

2020年建湖县共有2个县级(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属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采样,在每个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断面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以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见苏环办〔2012〕384号文),共61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河流型或湖泊、水库型)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均采用单因子评价法以Ⅲ类标准进行达标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表1的基本项目(河流型水源地水温、化学需氧量、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表2补充项目和表3特定项目中的33项。

三、评价结果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我县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备注: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生活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生活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202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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