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芝欧加电器有限公司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29 08:26: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江苏美芝欧加电器有限公司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8月4日。

联 系 人:胡 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变压器及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美芝欧加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恒济镇工业集中区金力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建湖县九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焊锡和浸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表面涂装行业”的VOCs排放限值。

3、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按照工业设备的安装要求,进行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本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活性炭、废漆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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