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概述
规划范围:北起创业路、沿裴路一线,南至长征河,东达规划经四路,西至规划经一路,总规划用地面积200.6公顷。
产业定位:轨道交通制造、智能终端制造、电子科技和轻工机械制造业。
规划期限:2018年至2030年。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供水由建湖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水厂目前规模为20万吨/日,水源来自西塘河。
②污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并最终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位于规划区外,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远期设计规模5.0万m3/d,目前已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t/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2/O”,尾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排放标准排入西塘河。
③电力工程规划:供电工程由镇区110KV沿河变电站提供。
④供热工程规划:无集中供热,企业如有供热需求应使用天然气或电能。
⑤环境保护规划:
大气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开展节能工作;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主要道路两侧种植抗性强的耐污树种,减少扬尘和氮氧化物等污染,控制裸土扬尘;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行车顺畅。
地表水环境: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处理达标率100%;实行雨污分流,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污水管网覆盖率达100%。污水全部送污水处理厂处理,防止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系统。
声环境:加强工业噪声的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交通噪声的防治和管理。完善道路网络,敏感目标旁道路采用降噪结构和低噪声路面,对车辆鸣笛进行限制;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的建设,降低交通噪声对两侧环境的影响;道路两侧建筑必须使用隔声窗。控制社会噪声污染。居住小区周围必须建设绿化带;所有商业服务单位不得在室外安装高音喇叭和音响设备;娱乐场所只能建在公共服务区内,并且不得对外安装高音量设备,其建筑及门窗必须有足够的隔音量,避免噪声泄漏。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企业和园区重复利用,不可回收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委外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可委托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光大环保(盐城)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区内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本次监测点位为董家沟、人和花园沿河镇区,评价因子HCl、硫酸雾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计算标准。总体来说,园区现状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西塘河各监测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滕沟河、长征河、向阳河的各监测断面水质指标均满足IV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评价范围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水质及6水位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地下水中pH、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铅、镉、铁、铜、汞、锰、铬(六价)、锌、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数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Ⅰ类标准要求,氨氮、砷、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
区域现有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0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5)土壤及底泥环境
本次设置了2个土壤监测点,由监测结果可知,规划区域内及区域附近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
城南污水处理厂排口底泥中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其他”用地风险筛选值。
3. 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园区面源废气的SO2、NOx、二甲苯、VOCs、HCl、硫酸雾在各敏感目标点位的小时平均或日平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浓度叠加现状最大监测值后均能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PM10贡献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经过区域内削减源削减后,预测范围内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 <= -20%,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因此,园区发展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各因子的贡献值与本地浓度的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必要的预处理达标后和生活污水接管至城南污水处理厂。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园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园区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的水环境功能。因此,园区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做好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企业合理布局绿化防护、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等措施后,园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均能达到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规划结合主干道布设带状防护绿地,通过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可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从而使声环境质量得到提高。
(4)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预测地下水环境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水站发生污废水泄漏后一般可以控制在入区企业范围内,因此,园区对潜水含水层的地下水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土壤环境:园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
(6)固体废物:园区建设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以填埋为主,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园区产业定位、选址、目标、规模与本次规划的选址、目标、规模、产业定位等方面与国家、江苏省和建湖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建湖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等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协调。
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内容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生态空间管控规划、《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内容协调。
5. 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
(1)保护区内现状农用地;
(2)加强与上位规划的协调性;
(3)妥善安置区内现有敏感目标;
(4)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5)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设置空间距离和绿化防护隔离带。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报告要求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园区周边及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湖县沿河科创园在用地规划、建设和发展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7.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沿河科创园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建湖县沿河科技创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园区布局是否合理等;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8.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湖县沿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卞主任
联系电话:13615168327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传真:025-83686095-1100
E-mali:qli@njuae.cn
8. 征求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到园区发展影响区域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9. 公示方式及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