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10月26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1-10-27 17:01:57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单  位地  址案  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文号
1盐城南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湖县城物流大道东(北京路北)

人造建筑石材加工项目涉嫌未批先建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责令目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0.625万元盐环建罚〔2021〕24号
2建湖逢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建湖县沿河镇向阳村东夏居委会废炉渣处理项目涉嫌未批先建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责令目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1.30625万元盐环建罚〔2021〕25号
3黄倩倩建湖县上冈镇桶榆路原酱醋厂内塑料粉碎加工项目涉嫌未批先建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责令目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0.1875万元盐环建罚〔2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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